安徽省科技项目申报程序: (1)注册。**注册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2份送交所属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再由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统一送地级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3) 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科技厅、财政厅作汇总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将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其中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直主管部门直接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财政厅。书面申报材料于9月5日前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4) 资格审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的条件和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方可进入竞争性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