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是指在当地知识产权局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资助主要大多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一】一般**资助 一般资助是指对资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闽台地区以及国外有关**审查机构申请专利的相关费用的资助。 *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人; (三)中国香港注册标准**、中国澳门授权发明**或闽台授权发明**(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或者外观设计**(以下简称国外**)**权人。 温馨提示:**资助申请人申请一般**资助的,发明**的资助金额人民币在5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般资助金额较小! **专项资助是指当地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和**工作示范企业,在其开展**运营,**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方面所给予的资助。 温馨提示:**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和**工作示范企事业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当地当年发布的具体政策文件为准。 【二】申请专项**资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战略制定与实施; (三)**数据库、预警平台建设; (四)**托管、质押、转让和许可; (五)**人才培训; (六)**维权; (七)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