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落实《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合经区管〔2016〕90号)文件精神,规范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受理与审核 符合申报奖励条件的项目、企业和单位均需履行申报、受理与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 本政策按年度申报,于2017年4月1日—30日报送申报材料,每年仅受理一次。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申报、审核的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申报资料,申报兑现时按系统指示填写对应条款申报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申报材料由区科技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合肥日报》或《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管委会审批。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基本条件:在开发区注册且税收在开发区缴纳,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开发区申报知识产权的个人均可申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项目须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2016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否决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或出现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事故的; (二)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的;迟报、漏报统计数据,未完整、及时地向区经贸局、财政局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三)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影响的。 申报基本资料:申报政策奖励和资助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须符合申报条件: 一是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模板); 二是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在开发区申报知识产权的证明; 三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1、政策*3条:**企业奖励 (1)申报材料: ①**企业证书复印件; ②**企业奖励申请表。 2、政策*4条:区外**企业落户我区奖励 (1)相关说明: 销售收入指税后销售收入。当年兑现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 (2)申报材料: ①**企业证书复印件; ②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③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④区外**企业落户我区奖励资金申请表。 3、政策*5条:销售收入过亿奖励 (1)相关说明: 销售收入指税后销售收入。当年兑现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 (2)申报材料: ①**企业证书复印件; ②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③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④国家**企业销售过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4)。 4、政策*6条:各类称号奖励 (1)申报材料: ①新认定的各类称号批文复印件; ②新认定各类称号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5)。 5、政策*7条: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 (1)相关说明: ①年纳税**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企业; ②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省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 ③省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我省企业设立的**应用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 ④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学研用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 对2016年度新购置的单个关键仪器设备投资额达10万元以上的,给予仪器设备投资额15%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不**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过5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研发机构认定文件; ②仪器购置合同书、购置清单; ③资金到账银行凭证和购置费发票; ④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申请表。(已获得安徽省“1+6+2”政策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不再重复享受) 6、政策*8条:仪器设备租用费用补助 (1)相关说明: ①合肥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租用纳入安徽省(合肥区域部分)及合肥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的仪器设备,方可享受政策补贴; ②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等服务不在补助范围,租用关联单位之间仪器设备不在补助范围。 (2)申报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③租用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设备证明及发票(发票名称须是检测费、试验费、测试费、计量检定费,技术服务费及技术开发费不在补贴范围); ④仪器设备租用费用补助申请表(附表7)。 8、政策*9条: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 (1)申报材料: ①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须排名**位); ②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申请表(附表8)。 9、政策*10条:各类研发机构奖励 (1)相关说明: 对经**部门或**部门授权的认定机构新认定的各类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①新认定的批文复印件; ②新认定各类研发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9)。 10、政策*11条:标准制定奖励 (1)相关说明: 根据标准前言,列主持起草单位**位的按主持起草单位兑现,列参与起草单位**位的按参与起草单位兑现。仅受理当年实施的标准。(不含建筑行业标准) (2)申报材料: ①标准制定立项批文复印件(包括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表); ②已实施的标准文件; ③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10)。 11、政策*12、13条:专利申请定额资助 (1)相关说明: 企事业单位获得各项发明奖励的,其经费应由企事业单位全部奖励给**研发与管理团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申请地和授权地须在开发区内;发明**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纸质通知书为准;获得**授权的以**证书为准;发明**进入实审阶段必须交纳相关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为准。 政策*12条:国内发明**受理2000元,以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书为准;国内发明**授权3000元的以获得**(含PCT**)授权的**证书为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授权以获得**证书为准。 政策*13条:发明专利申请量资助以进入实审阶段为准。发明**授权件数以获得发明**证书为准。 (2)申报材料: ①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②**进入实审通知书复印件,实审电子通知书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 ③**授权证书复印件(含扉页); ④发明**定额资助申请表; ⑤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定额资助申请表 ; ⑥资助**明细表); ⑦知识产权上台阶奖励申请表。 12、政策*14条:发明**年费资助 (1)申报材料: ①**授权证书复印件; ②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复印件; ③**费用减缓证明复印件; ④发明**年费资助申请表(附表15)。 13、政策*15条: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 (1)相关说明: 申请**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①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 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附表16)。 14、政策*16条:**代理机构奖励 (1)相关说明: 发明专利申请量资助以获得**受理通知书为准;发明**授权件数以获得发明**证书为准。 (2)申报材料: ①《**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 ②《发明**受理通知书》和《发明**证书》复印件; ③**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附表17); ④代理**一览表(附表18)。 15、政策*17条: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补助 (1)申报材料: ①市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备案文件、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②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补助申请表(附表19)。 16、政策*18条:产学研合作奖励 (1)相关说明: 转让的发明**应与该企业的产品具有明显的关联性;企业获得发明**证书及转让协议须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之间,并以该项**技术产品在2016年度形成产业化,并已产生产品销售收入。 (2)申报材料: ①**授权证书复印件; ②转让协议及转让付款凭据复印件; ③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 ④产学研合作奖励申请表(附表20)。 17、政策*19条:**质押贷款补贴 (1)相关说明: ①**质押贷款企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占企业贷款总额需达到30%),且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②凡为企业开展**权质押的评估事务机构和金融担保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为已在合肥市知识产权备案的服务机构(可在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备案机构名单)。 ③凡企业在完成**权质押贷款相关协议签订和金融担保机构完成**权质押贷款担保合同签订后,须向区科技局报备,填报《企业开展**权质押工作情况备案表》(附表21)。 (2)申报材料: ①**权质押贷款贴息明细清单; ②企业用于质押的**权证书; ③**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④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等); ⑤**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 ⑥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⑦**质押贷款补贴申请表(附表22) 18、政策*20条:论坛费用补贴 (1)申报材料: ①双创平台认定批文复印件; ②2016年举办论坛产生费用明细(提供场地、设备等经费详细支出情况并提供相关发票); ③举办论坛证明材料(论坛通知、现场照片等); ④论坛费用补贴申请表(附表23)。 19、政策*21条:房租补贴政策 入园企业按照与合肥经开区双创园签订的《入园协议》执行。 20、政策*22条:①流片费用补贴 (1)相关说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同一产品**流片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2)申报材料: ①流片费用补贴申请表; ②芯片加工服务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1、政策*22条:②测试验证费用补贴 (1)相关说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同一产品进行测试验证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2)申报材料: ①测试验证费用补贴申请表; ②芯片测试验证服务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2、政策*23条: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企业奖励 (1)相关说明: 已纳入合肥市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企业名单,并完成激励方案实施的各类企业。 (2)申报材料: ①企业简介; ②企业被认定为试点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激励方案申报表》及激励方案备案文件; ③企业实施完成激励方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企业奖励申请表 23、政策*24条:科技支行补贴 (1)申报材料: ①科技支行认定相关文件复印件; ②贷款合同; ③贷款拨付或到位凭证(银行借款借据); ④利息支付凭证和担保费用支付凭证; ⑤科技支行补贴申请表 24、政策*25条: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1)相关说明: 参赛企业和团队获得****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2)申报材料: ①相关部门举办大赛证明资料; ②获奖证书及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落户我区证明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④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申请表(附表28) 25、政策*26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贴 (1)相关说明: 申报范围为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经统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证明资料;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及证明材料(研发设备购置合同、发票); ②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③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贴申请表 三、附则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机关依法处理。 2、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16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3、本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亲,直接联系我们了解高企认定的所有问题哦! 联系我们 电话: Q 微信:wotaochina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国信大厦11楼 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