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工作。那么,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哪些误区呢? 安徽卧涛根据多年专利申请代理经验,总结出企业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存在的认识盲点,请对照后及时纠正,希望我们的科普可以为您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研发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是一种垄断权,*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二、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 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