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安徽省发明专利申请人,2016年8月1日期在安徽省办理发明专利申请**审查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项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管理办法》,现将办理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是安徽省内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发明**请求**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请求对尚未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申请人应当先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三)可以予以**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3.就相同主题**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申请;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审查的专利申请。 二、安徽省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 2.由具备**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一份;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安徽省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请求书有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额指标及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材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1区三楼5号大厅省知识产权局窗口。 2.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办理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