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的研发水平管理 (一)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二)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技术服务收入又分为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安徽卧涛,专注科技项目申报。 高企咨询热线:0551-65301225 更多科技资讯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