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管理不足:某冷链物流公司是当地重点扶持企业,当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申请高企,所以后续企业负责人通过第三方购买了一项发明**。在沟通高企事宜时,发现该转让的发明**与企业核心业务差异较大,所以针对现有方案不足重新做了项目方案,由此浪费了时间和财力。 2、混淆研发项目定义:某**医药外包开发企业2014年需要高企复审,企业负责人认为原来已经认定过,所以复审就是套模板,遂安排一位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资料整理,未委托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较终结果未能通过,后续企业咨询相关问题,笔者根据申报的较终文档发现企业混淆了受托开发项目和自主研究开发项目,导致资料逻辑关系混乱。 3、持续性意识较差:某北京企业2014年通过认定,由于该公司为了引进人才而申请高企,在后续2015年报税务口径中未予以重视,企业通过代理记账公司填报相关数据,核心财务数据填报为零,导致在后续税务监管中提出异议,停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补缴相关税款总计金额40多万。在后续咨询建议中,笔者建议企业关键数据需要专人审核。 高企认定是需要多个部门配合、众多人员参与的一项工作,参与人员必须对政策文件理解到位,无论是企业自行申报还是委托申报都要格外重视,原来认为高企就是弄弄材料跑跑腿的观念应当抛弃掉,不要等问题出现再来反思。以上是摘选的几个典型问题,仅供大家参考,同时欢迎大家共同交流。 安徽卧涛,专注科技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1225